制度的主要创新和变化是, 采用了“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适度分离又相互衔接的核算模式”。(一) 关于“适度分离”, 是指适度分离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功能, 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功能。
一是“双功能”, 即在同一会计核算系统中实现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重功能, 通过资产、 负债、 净资产、 收入、 费用五个要素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通过预算收入、 预算支出和预
算结余三个要素进行预算会计核算。
二是“双基础”, 即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 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
三是“双报告”, 即通过财务会计核算形成财务报告, 通过预算会计核算形成决算报告。
(二) 关于“相互衔接”, 是指在同一会计核算系统中政府预算会计要素和财务会计要素相互协调, 决算报告
和财务报告相互补充, 共同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预算执行信息和财务信息。
一是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进行“平行记账”。
二是财务报表与决算报表之间存在勾稽关系。